2013年7月12日 星期五

在做[弱勢族群藝術]時的作品權利問題

在做[弱勢族群藝術]時的作品權利問題
會在工作進行過程
或營隊和工作室解散後形成問題

主辦團隊可以記錄整理資料
但原作的管理和收藏
需要在一開始就有明確的管理方式

特別是這些藝術作品在一開始時
並沒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價格
常常是很多工作室因為沒有餘力和收藏空間
保護這些看似無高檔藝術品價值的物品
作品因此無心中毀壞或遺失
誤會和懷疑因此而生

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會發生在雙方最融洽相處的現在起初
它們的問題都將發生在後來
也包括沒有歸還的藝術品
被一再申請案子使用


而這些資源沒有回到創作者身上
或者他們只成為各種申請案子的人頭
一再重覆的被使用

幫弱勢藝術家出售作品改善生活
成為勞力型工作以外的副業
是對他們最大的助益
其實有很多收藏家年輕無高額的投資成本
她們也很渴望成為藝術贊助人

許多相處的情份
都使弱勢者對主辦團體充滿期待和感謝
但流浪生活的不便和酸楚
會使他們思考這些活動
[對他們的生活有沒有助益和改善]

這是人之常情
 
<圖片說明>
畫家宜潔在萬華社大[艋舺美術寶盒]班級
創作畢業成果展發表謝范將軍一劇舞台道具